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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界一男子发布不实信息 被行拘
发界一男子发布不实信息 被行拘
  • 资源作者: 佚名
  • 资源大小: 1.83MB
  • 更新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 资源授权: 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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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发界一男子发布不实信息

被行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肆意制造和散布网络谣言

误导公众舆论的行为

终将自食恶果

   423

彝良县公安局发界派出所

在工作中发现

网民王某在抖音平台发布

彝良人出门要注意了为题

配图一张一男子睡着的图片

并附带语音及文字的虚假视频

引发网民关注

警方迅速对该信息展开调查核实

    

    经发界派出所调查

该信息编造、发布者为王某

因和同事开玩笑

421日中午

随手拍摄同事熊某午睡照片

并附带语音及文字

这个变态专门将落单的女子骗到偏僻处,

先毒打一个小时再侵犯,

最后抢劫受害者人数不详

光从他家搜出的女士包就有26

丝袜一麻袋

还有大量女性衣物

高跟鞋估计……”

    不实网络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

42117时许

熊某发现后立即要求王某删除

王某随即将抖音内容删除

 

目前

王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彝良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彝良公安将

聚焦网络空间违法乱象

强化网络巡查力度

深挖虚假信息根源

锁定造谣传谣主体

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全力净化网络环境与社会秩序

 

 

文章来源:彝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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